一、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学校成立由校长、团队负责人、班主任组成的七人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副校长负责。
三、学校每学期开学时,集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纲要》,明确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基本要求,并按《纲要》要求以班开展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开学时,各班都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做出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并按计划付诸实施,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检查考核。
五、在实施《纲要》的过程中,要坚持五个结合:即坚持把落实《纲要》和两史一情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纲要》和学习雷锋活动结合超来;坚持把落实《纲要》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纲要》和读好书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纲要》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
六、养成教育是落实《纲要》的重要途径,各年级班要按着学校制定的《养成教育实施细则》严格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学生成绩册。
七、各科教学是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的最经常的途径,因此,各任课教师都要寓思想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坚持文道统一的原则,培养学生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和积极思维的良好习惯。
八、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因此实施《纲要》中教师首先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从教师的形象中感受到所学的道德准则的可信性,从而激发他们积极行动。
九、加强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操行评定是要把思想品德课的成绩与养成教育考核结果以及平时的学习、纪律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一般不及格学生比例不能超过3%。
十、贯彻实施《纲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保持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各年级的教育要注意承上启下,互相衔接,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的教育原则,着重在“实”字上下功夫。
十一、实施《纲要》,学校教育要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学校将成立“三结合”教育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专题德育研讨会,各年级班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平时要进行家访及时把学生在校的情况反馈到家长,以达到密切配合,共同教育的目的。
十二、在教育过程中,要坚持正确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特别对待差生,更要关心爱护他们,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使之尽快得到转化。
十三、除以上要求外,各年级班还可根据本年级班的实际,创造性的采取多种切实可行形式开展德育工作,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
十四、本办法自一九四年九月一目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