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使学校及全体教师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纳入法制轨道,切实保障师生的权利,根据教育局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和办法。
一、实施方案
(一)学校行政部门的执法责任
1、每月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己颁布的教育法律、法规,并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教师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同执行好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学校成立执法领导小组:由副校长陈永兵任组长,政教主任徐卫清副组长,成员由刘勤、张巧玲、王学武共五人组成。
3、执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师生进行法建法规的宣传学习,督促检查师生的执法情况,调解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各项与法律法规相关的事件,同时,每学期对学校教师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4、及时对全体教师依法治教提供信息和经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学校领导在法制建设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实施步骤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在全校普遍推行目标责任制。
(三)保证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少数民族提高全体教职工执法意识。
2、根据“三五”普法的要求,重点抓好班主任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按照教育局的安排抓好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
4、将执法情况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依据之一。
二、考评办法
(一)考核:
把执法目标责任的考核与每学期末的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权重分为100分,按10%记入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总分中。
(二)考核细则
1、每学期每个教师都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以案讲法活动,记l0分,缺一次或少一次扣1分。
2、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以及安全宣传教育,一学期不发生任何违法和不安全事件、记l0分,每发生一件扣1分。
3、及时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记l0分,如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记分。
4、不乱收费乱订资料现象,记10分,发现一次不记分。
5、全体教师都要积极参加法律的学习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记10分,缺一次扣1分。
6、无在上课期间把学生拒之门外或找家长,记10分,发现一次扣1分。
7、无辍学现象发生,所巩固率达lOO%,记10分,学生三天不到校,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不报告者扣1分。
8、全体教师都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上课无迟到早返现象,记10分,发现一次扣1分。
9、学校开展的活动教师都要积极参加,认真组织,记10分,少参加一次扣一分。
10、一学期内班级学生无损坏公物现象,记10分,发展一次扣1分。
三、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执行。
陶乐县城小学
一九九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