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了广大受奖励学生面,增加评价学生的准确度,避免以偏概全,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发生,使学生都能从自己身上发现自己的长处,认识自己的价值从而增强上进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学生又能从自己身上找出不足,有利于学生改正缺点,争取全面发展,应在学生中实行多规格评优奖励办法。
二、评优奖励的规格和种类
1、学习刻苦,效果好可评为“学习标兵”。
2、体育成绩好的可评为“体育明星”、“运动健将”。
3、热心文艺活动的学生可评为“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4、劳动肯干,能吃苦的学生可评为“劳动能手”。
5、组织能力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的班干部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6、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助人为乐的可评为“遵纪守法好少年”或“学雷锋、学赖宁积极分子”。
7、只有在德、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才有资格评为“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
(2)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助人为乐,严格履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劳动积极肯干。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到优秀。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突出,即l一2年级语、数期中期末平均成绩达95分以上,其它各科成绩80分以上,3—6年级语数两次平
均成绩达90分以上,其它各科成绩达80分以上。
2、学习标兵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各科作业。
(2)学习成绩非常突出,期中期末两次平均成绩:1—2年级语、数达98分以上,其它各科达90分以上。3—6年级语文成绩达90分以上,数学成绩达98分上,其它成绩达90分以上者。
3、体育明星或运动健将
(1)积极参加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体育课一般不缺勤,体育成绩达90分者。
(2)必须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队的训练。
(3)在学校运动会上打破学校纪录者。
(4)在县级比赛中获冠军者可评为“运动健将”。
4、文娱活动积极分子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各项文娱活动者。
(2)在学校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中获得一等将者。
5、劳动能手
(1)平时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劳动,在劳动中积极肯干,不怕脏,不怕累,并有一定的劳动技巧。
(2)在家庭能积极主动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6、优秀学生干部
(l)关心班集体,团结同学,能吃苦耐劳,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助人为乐的精神。
(3)学习成绩达本班中上等者。
7、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或学雷锋、赖宁积极分子
(1)品行端正,文明礼貌,助人为乐。
(2)严格履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爱护公物,关集体,团结同学。在一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较突出。
四、评选时间和办法
评选时间定为每年的“六一”。
l、评选办法:每年六一前先由各班经过充分讨论,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同意,而后报学校根据以上条件审定。
2、凡上报的各种规格表彰奖励的学生,必须履行填有关表格,以便审定和存档。
3、以上规定定从1990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