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仪器、药品和材料。
二、保持实验室安静、整齐、清洁,不得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
三、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原理;了解仪器、药品的性能。了解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按实验需要逐件清点器材或药品,如有不符要求及时报告教师作出处理。
四、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教师指导下,精心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认真分析,真实记录实验数据,住址填写实验报告。
五、重视实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事故务必保持镇静,并及时报告教师进行妥善处理。
六、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用电、药品和器材,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作好仪器设备的清点、整理及清洁工作,经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宁夏教委条件装备办公室印制
一九九六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