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园地 > 平罗县陶乐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平罗县陶乐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9年05月07日 10:00:11 来源:宁夏平罗县陶乐第一小学 访问量:14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保证反腐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明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及学校党员教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局党委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全校党员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为学校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风廉政负总责,对学校党风廉政负直接责任;领导成员对分管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l、根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和考核的各项内容标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到责任明确,部署得当,目标具体,措施具体有效。
    2、多形式、多途径抓好学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道德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不断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费。
    4、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教育管理好学校教师,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廉洁行为。
 
5、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不推诿扯皮。
6、履行监督职责,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旌情况,党员具有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责任。
三、责任落实
    党员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并将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入党员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中。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执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严格按照《平罗县教体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急反腐败工作安排》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因管理不善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案件,学校党员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同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进行整改。
 
 
学校负责人:
 
      员:
平罗县陶乐第一小学
200929
编辑:鱼儿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宁夏平罗县陶乐第一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宁夏平罗县陶乐镇花园东街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