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在我校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望尊重执行
一、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物中毒的应急指挥、协调、救援等处置工作:
组 长:陈永兵 ( 校长 )
副组长:孔建平 (副校长)
成 员:白玉玮 、张永廷、王伟华、安经战
张巧玲 、刘 勤、王学武、施俊茹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负责情况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抢救处置情况。(责任领导:陈 茹;责任人:第一时间发现食物中毒的任何教职工)。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中毒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责任领导:刘勤)。
3、思想工作组: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抚慰问,保持情绪稳定。(责任领导:张永廷)
4、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等抢救物品的供应(责任领导:王伟华、安经战)。
5、善后处理组:负责中毒学生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责任领导:张巧玲)。
6、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引导救护车辆,劝离围观人员。(责任领导:白玉玮、赵城)。
二、报告程序
1、校园内出现疑似食物中毒或三人以上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后,应立即报告校总务主任。校总务主任认为有必要时,要及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③提供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2、总务主任同时向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长、党支部书记)。
3、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3918669、3918655)、县卫生局(电话:0952--6012383)县疾控中心(电话:0952--6012106)、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0952--6019300)(责任领导:校长、党支部书记、总务主任)。
4、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到位,进入应急状态。(责任领导:校长、党支部书记、总务主任)。
5、通讯联络组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责任领导:王伟华、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医疗救护组迅速观察病情,对症处理,采取抢救措施。同时保留中毒人员的呕吐、排泄物,对其他进食过同类可疑食品的人员进行追踪、观察。
2、立即停止可疑食物的供应和食用,必要时暂停一切食品供应待查。(责任领导:孔建平)。
3、警戒保卫组疏通学校道路,劝离无关人员。指定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救护车辆(责任领导:白玉玮、赵城)。
4、警戒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班主任和教师负责协助护理患病学生。(责任人:各年级组组长)。
6、治安员引导救护车到达学校救护现场。
7、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随中毒学生到医院护理并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情况。(责任领导:各班班主任)。
8、思想工作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接待和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事宜。(责任领导:张永廷,责任人:各年级组组长)。
9、医疗救护组和相关部门配合收集有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有关调查、处理。
10、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工具、用具、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11、善后处理组做好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2、及时向县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3918669、3918655)报告县疾控中心的有关检测结果。查清原因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全面报告,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预防整改措施。
平 罗 县 陶 乐 小 学
二00八年九月